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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管理与防控指南

2025年04月02日 12:49  点击:[]

为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结核病宣传与防控指南,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症状监测与健康管理

1.警惕咳嗽、咳痰时间:如出现咳嗽、咳痰持续2周以上,应引起高度警惕,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2.缺勤缺课管理:因病缺课缺勤的师生应如实说明原因,并由各学院(或班级)进行登记管理。

每月信息上报:各学院须于每月第周汇总前一月因病缺课缺勤情况,将纸质版记录报送校医院进行排查分析。

3.加强宿舍、教室、办公区域以及图书馆、食堂等场所的通风消毒,通风频次每天三次并开窗开门保证空气形成有效对流,每次持续30分钟以上。

二、传染病发现与报告流程

肺结核疑似症状(持续咳嗽、咳痰、低热、乏力、盗汗等)就医或确诊病例后,本人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或学院、部门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报告至校医院启动病例排查、流调及防控措施,并由校医院向后勤基建处领导汇报后,向属地疾控部门、教委以及海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校医院电话:28776120。

三、肺结核患者的休学与复学管理规范

确诊肺结核的学生,应根据医生建议休学治疗,并配合学校与疾控部门进行流调与环境消毒。

患者治愈或病情稳定、无传染性后,需提供当地专科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学医学证明以及检查结果到天津市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124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学。

复学后仍应定期随访观察,确保不影响本人及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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